【未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就被解聘的,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丁丽丽:我在单位工作三年多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底已经到期,此后双方一直未予续签。今年10月底,公司突然提出内部调整需要减员,我也在减员名单之内,人事部门通知我在两周内办妥移交手续。这使我感到很气愤,我平时工作尽心尽职,未违反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公司怎能随随便便就辞退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自己能有哪些保障
咨询员:你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但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属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关系。在这种状态之下,用人单位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并根据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支付经济补偿。
按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需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偿金。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若该期限不满6个月,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