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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进行契税处理

大律师网 2018-05-01    人已阅读
导读:【问题】 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在进行名称变更的同时,股东全部发生了变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等情况也发生了变更,这种情况是否减免契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问题
【问题】 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在进行名称变更的同时,股东全部发生了变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等情况也发生了变更,这种情况是否减免契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

  【问题】

  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部门在进行名称变更的同时,股东全部发生了变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等情况也发生了变更,这种情况是否减免契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二条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法人注销的情况。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因此,你公司由于并没有注销企业法人,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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