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几天可以拿到工资的问题
我在居委会干了十几天,觉得不适合,一个月就2天假,才800块。想辞职,可是听说干十几天不能拿工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劳动法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应当支付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用;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