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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若干意见

大律师网 2018-05-06    人已阅读
导读: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快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把长沙做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快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把长沙做大、做强、做优、做特,促进长沙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快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把长沙做大、做强、做优、做特,促进长沙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网络经济的蓬勃兴起,国内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城市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在经济集约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大城市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将产生巨大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并以更高的规模效益、更多的 就业机会、更强的科技进步动力和更大的经济扩散效应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是抢占经济制高点、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提升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为长沙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继承、提升、创新为原则,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经营城市为手段,突出规划的龙头指导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并举,全力推动城市建设和现代化进程。
三、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健康有序、快速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市规划必须遵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坚持依法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法制化。
四、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以区域发展的眼光,用先进的技术指标,在2001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2002年完成城市分区规划的修改与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达到80%,建制镇规划要达到100%.城市重点开发建设地区、重点保护地区、重点地段和重点项目从2001年开始逐步实施“法定图则”管理,通过国内或国际招邀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精心规划设计城市、提升城市品味。引导城市建设向新区发展,降低旧城人口密度,将旧城区建筑密度不超过40%,绿地率35%以上,每年规化建设绿地50万平方米以上。兴建高层建筑必须按国家技术标准配套建设广场,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要做好停车场专业规划,不准在主干道两侧新建临时门面,并加强城市道路两厢城市设计。要制定广告、护拦、护窗、围墙设计标准,并按标准和要求严格规划和管理。要积极推广咸家村建设和发展经验,从规划和建设角度高标准实现村镇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对接。
五、坚持规划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实行“一书两证”,建立过错追究责任制。凡违反城市规划和管理程序及擅自降低规划技术指标审批的,审批无效,并依法规追究审批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对城市规划工作领导或监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要加大拆除力度。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管理、供水、供电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供水供电手续;对于利用违法建筑做经营场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计划、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严格审查以花园、广场命名的小区和建筑物,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以花园、广场名称立项、报建、发布广告,对已命名的要清理规范。
六、按照城市面貌“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要求,三年内新建、扩建城市主干道12条,新增绿地600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新建居民住宅600万平方米,居民居住条件达到小康水平;开辟第二水源,污水处理率达到40%,不断提高水质;城市居民燃汽使用率达到90%,大气环境质量有较大的改善。用15年的时间,实现城市人口规模300万的目标,把我市建设成为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七、建立“两级政府、两级建设”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快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把长沙做大、做强、做优、做特,促进长沙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网络经济的蓬勃兴起,国内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城市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在经济集约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大城市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将产生巨大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并以更高的规模效益、更多的 就业机会、更强的科技进步动力和更大的经济扩散效应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是抢占经济制高点、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提升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为长沙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继承、提升、创新为原则,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经营城市为手段,突出规划的龙头指导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并举,全力推动城市建设和现代化进程。
三、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健康有序、快速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市规划必须遵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坚持依法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法制化。
四、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以区域发展的眼光,用先进的技术指标,在2001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2002年完成城市分区规划的修改与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达到80%,建制镇规划要达到100%.城市重点开发建设地区、重点保护地区、重点地段和重点项目从2001年开始逐步实施“法定图则”管理,通过国内或国际招邀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精心规划设计城市、提升城市品味。引导城市建设向新区发展,降低旧城人口密度,将旧城区建筑密度不超过40%,绿地率35%以上,每年规化建设绿地50万平方米以上。兴建高层建筑必须按国家技术标准配套建设广场,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要做好停车场专业规划,不准在主干道两侧新建临时门面,并加强城市道路两厢城市设计。要制定广告、护拦、护窗、围墙设计标准,并按标准和要求严格规划和管理。要积极推广咸家村建设和发展经验,从规划和建设角度高标准实现村镇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对接。 (共计2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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