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知识】仓储合同中仓单注意事项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