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工程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二、招标编号:XK2010-DL85
三、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时间:2011年1月5日
七、评标结果:
1、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Ⅰ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报价70.9948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报价71.1555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报价71.2960
2、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Ⅱ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西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04.2008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西广立联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104.3176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报价104.4118
3、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Ⅲ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桂林丰汇源建筑工程公司,报价102.106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报价102.2699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报价102.5015
4、来宾市兴宾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Ⅳ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报价58.3329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报价58.573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报价58.6531
八、评标结果公示日期: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12日
九、说明:
1、投标人如果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六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来宾市兴宾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