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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自愿赔偿医疗费

大律师网 2018-05-21    人已阅读
导读:【律师说法】侵害人自愿赔偿医疗费 侵害人自愿赔偿医疗费后,又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受害人返还,受害人是否应当返还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

【律师说法】侵害人自愿赔偿医疗费

侵害人自愿赔偿医疗费后,又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受害人返还,受害人是否应当返还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因此,受害人可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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