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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关事业单位供热是否缴纳增值税

大律师网 2018-05-22    人已阅读
导读:【问题】 我们是供热企业,国家规定居民用气免税,价格为85元/吨。我们物价部门下达文件,居民采暖包括党政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社会非赢利机构。以前我们为这些机构开具的发票
【问题】 我们是供热企业,国家规定居民用气免税,价格为85元/吨。我们物价部门下达文件,居民采暖包括党政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社会非赢利机构。以前我们为这些机构开具的发票都是免税。现在税务机关要求征税,含税价格为85元/

  【问题】

  我们是供热企业,国家规定居民用气免税,价格为85元/吨。我们物价部门下达文件,居民采暖包括党政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社会非赢利机构。以前我们为这些机构开具的发票都是免税。现在税务机关要求征税,含税价格为85元/吨。 请问为这些部门开具的发票是否需要征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因此,你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用气不属于向居民个人供热,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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