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大律师网 2018-05-28    人已阅读
导读:公司与分支机构内部之间并非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但是这并不代表分公司完全不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若分公司(分支机构)对外欠下大笔债务,那么作为总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公司对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连

公司与分支机构内部之间并非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但是这并不代表分公司完全不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若分公司(分支机构)对外欠下大笔债务,那么作为总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公司对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的明确约定,否则便缺乏依据。公司与分支机构内部之间并非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两者之间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认定公司对分支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债权人既可以将公司、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单独对某一连带债务人提起诉讼。而审判实务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以及防止遗漏诉讼主体导致案件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可能,法官一般都会追加公司或分机构为被告。

公司对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吗

债权人先向分支机构主张债权,当分支机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由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一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中还需对分支机构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作出认定。这些无疑给债权人追偿设定了先后步骤,增加了不必要的障碍,限制了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范围,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与《》第十四条的规定冲突。另外,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分支机构保证责任承担的司法解释适用到分支机构对外的合同之债、侵权之债领域,这种扩大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法律推理方法本身值得商榷。

法律规定分支机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规定分支机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并没有对分支机构对外承担责任作出禁止性规定。否定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就会出现程序法上允许分支机构作为被告,而在实体判决上就会出现债权人对分支机构提起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的现象,程序法规定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其只是一个诉讼的名义主体。特别是在原告只愿起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有一定财产,并愿意以其财产承担责任,在此情形下强行判令公司承担责任违反了当事人处分原则。不仅如此,公司承担责任后对分支机构追偿也就无法操作。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