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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虚假代言可能赔至倾家荡产

大律师网 2018-06-08    人已阅读
导读:明星虚假代言可能赔至倾家荡产 针对“明星代言虚假食品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引发的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负责人李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回应,“食品安全,涉及人命关天,就是

明星虚假代言可能赔至倾家荡产

针对“明星代言虚假食品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引发的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负责人李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回应,“食品安全,涉及人命关天,就是要从严”,“明星如果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

根据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明星代言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就是指消费者若购买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他可以选择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对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过这个食品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要求全部或者部分赔偿。

李援解释说:“面对消费者,形象代言人的连带责任和食品经营者是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意味着以你的所有的财产作为赔偿。”

代言产品出了问题,有明星说“我把做广告的所得退赔不就成了嘛”,对此,李援的明确回答是“不成”。因为广告所得是生产经营者给你的,如果只是退赔,代言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和惩罚,没有赔偿受损害的消费者,明星实际上没有承担责任,这是不行的。

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曾经考虑过可否设立免责条款,明星“在尽到了法定的义务之后,可以免责”。但最后的立法意见是,免责不适用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有特殊性,食品一旦出现了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是很严重的,所以涉及到的各方无法免责,仍要负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涉及人命关天,就是要从严。如果你认为不能承担这个责任的话,就不要去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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