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纠纷】确定网络交易纠纷的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传统合同纠纷案件通常是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来进行审判,在缺乏选择的情况下,根据与交易或当事人而言具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进行审判。在欧洲,涉及因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的公约有罗马公约和布鲁塞尔公约。两公约均适用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选择情况下所有合同义务”,因此该公约应适用于网络交易产生的纠纷。根据两个公约的规定,在线合同首先受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调整,在缺乏当事人选择的情况下,罗马公约采用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受将要实际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的调整。
网络交易纠纷中的法律适用并不存在各国均接受的区别于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熞踩狈σ恍┗竦昧斯惴撼腥系呐欣。在德国,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最主要的原则还是在合同中对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德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多没有涉及这些问题。在英国,1990年合同法熥季莘ǎ牭墓娑ㄓ肼蘼砉约的规定几乎完全一致。根据美国有关法院就网络纠纷的判决来看,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原告住所地或主要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应用以调整网络纠纷犃硪焕喟咐是适用被告居住地的法律,这些地方通常也是互联网传输开始的地方。但这些案例并不直接与网络交易有关。
在各国就网络交易应适用的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达成一致的协议之前,准据法的确定的基本原则是首先由当事人以协议的形式对准据法进行选择,在缺乏当事人明示或默示的选择的情况下,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