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摘要遵循以下原则; 1.在年度报告摘要披露的规定时期内,上市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 2.证券交易所确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公布顺序; 3.所有上市公司完成年度报告摘要披露的期限是4月30日,确有困难不能按证券交易所排序公布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安排在4月30日以后公布,但最迟不得超过6月30日。参考资料:证监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