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取得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大律师网 2018-06-22    人已阅读
导读:【问题】 单位或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问题】 单位或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

  【问题】

  单位或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责任编辑:紫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