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办理程序
一、 招标申请
需提供下列材料到招标办办理申请事项:
1、土地证、立项批文、规划意见、图纸审查合格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全套施工图纸。
3、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已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的《招标申请书》。
5、《招标申请书》电子版。
二、 招标方案
1、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2、招标方案一式三份。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三、 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送项目核准部门。
2、经项目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公告送招标办。
3、按照核准意见在指定媒体发布。
4、报名时间不短于5个工作日。
四、 投标邀请
1、填写投标邀请书并加盖招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报招标办。
2、加盖招标监管机构公章后送达被邀请单位。
五、 投标报名
1、报名单位携带投标备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到无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2、填写报名表。
六、 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到无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七、 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自发放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不短于20日。
八、 中标公示
公示内容同时在交易中心显示屏和无棣县建筑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 中标通知
1、公示期满,招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携带单位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由招标单位送达未中标单位。
十、 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
时限: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
十一、合同备案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30日内签署合同文本并签字盖章, 由招标单位将全部合同文本送至招标办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