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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介绍

大律师网 2018-07-01    人已阅读
导读: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业引进外资属限制性项目,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 审批原则 1.可优先审批的项目 ①专业运输企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业引进外资属限制性项目,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

审批原则

1.可优先审批的项目

①专业运输企业进行运力调整和车辆更新改造的;

②为提高汽车维修技术水平,改善布局,解决进口车辆维修的;

③外商对公路及站场等基础设施进行大额投资,要求扩大经营相关运输业的;

④在老少边穷地区从事经营的。

2.从严限制的项目

①中方合作者以出让运输市场,收取定额管理费的;

②利用引进外资进口普通车型或旧车、翻新车,不能优化运力结构和提高运力技术水平的;

③在运力密集地区从事经营的;

④在已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道路运输企业的地市,申办新的同类企业的;

⑤从事出入境运输的。

资格条件

1.中方合营者

①具有法人资格且从事道路运输业三年以上;

②经营客货运输的,必须已经拥有营运车辆二十辆以上,并有固定站场设施;

③经营汽车维修的,必须拥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厂房场地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技工;

④经营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必须具备与经营范围和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资金、机具设备、站场库房和技术业务等条件。

2.外方投资者

①有固定国籍和合法身份证明;

②有公司注册证书和有效商业登记证;

③有所在国或地区的合法资信证明,其证明资产必须大于对该项目投资金额,同时与中方多家企业合资时,其证明资产必须大于各项目投资总额。

申办程序

中方合营者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同意后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审查同意后报国家交通部。交通部批准立项后,行文批复省交通厅,企业凭批准文件办理申领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等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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