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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

大律师网 2018-07-09    人已阅读
导读:【招标投标流程】建设工程设计 2009年8月,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中央列举的六大突出问题中,招投标问题就占到两项。显然,招投标环节已成为滋生腐败的高危地带。一项原本

【招标投标流程】建设工程设计

2009年8月,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中央列举的六大突出问题中,招投标问题就占到两项。显然,招投标环节已成为滋生腐败的高危地带。一项原本是防止腐败的制度,为何在实践中却变成了腐败的高发区笔者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更是多层次的。本文主要从招投标程序设计的角度予以探讨,对招投标程序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提出一点思考。

一、招投标程序设计的主要不足。

2000年施行的招标投标法标志着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已纳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招投标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具体规定。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看似严密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各个环节却被觊觎者们逐个击破,一系列的程序设计逐渐演变为各方主体瓜分利益的合法外衣。主要表现为: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少数评标专家不独立、不公正履行职责等。

招投标制度的程序设计,理论上讲,应当起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有序竞争、优化配置资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目的。但是,目前的实施效果却偏离了设计者们的初衷。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目前的程序设计存在以下不足:

与我国诚信机制不够完善的现状不相适应。一项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制度的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的有机结合。正式约束的建立可以借鉴,可以输入,可以移植,但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等,其建立既不能移植,也不能一蹴而就。招投标作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选优机制,应当建立在市场经济发达,诚信体系健全,信用纪录对市场主体具有强大约束力的前提下。但是,正如法学家江平在其演讲集《我所能做的是呐喊》中疾呼的"中国现在最大的危机是信用危机"。在这样的一个阶段,我国现行的招投标的程序规定显然在防范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方面考虑不够,相关规定普遍显得刚性不足、弹性有余。

未形成促进企业重诚信、求发展的正面激励。由于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性、隐蔽性与多变性,使得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对串标围标、挂靠投标、低价抢标和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的认定缺乏明确规定,这就造成招投标领域违规者众、受罚者寡。不良示范效应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恶性蔓延,正式规则下的潜规则大行其道。当违法的低成本与高收益形成鲜明对比时,企业将不再看重诚信与发展,最终整个大环境就会变为"劣币驱逐良币"。

未实现统一、权威、强有力的有效监管。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工业和信息化、铁道、民航等多个部门对招投标均有管理权。九龙治水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反而导致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行业垄断。另一方面,依据法定职责,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行政主管部门往往既要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又要实施具体监督,有的还是项目招标的实施人,甚至还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婆婆"。"运动员"、"裁判员"、"行政主管"集于一身,有效监管实难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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