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体系的结构是指存在于产品责任法律关系各种主体之间的产品责任类型之集合。从承担责任的主体上看,有生产者、零件、原料供应商、销售者;从权利主体方面看,有与销售者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受害人和作为合同关系第三人的受害人。
网友提问:违约与侵权的竞合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在销售者和与销售者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受害人之间,首先存在着对于缺陷产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其次,由于缺陷产品造成了购买者的人身或其他财产的损害,从侵权法的角度看,两者又有了侵权法上的侵权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这可以被认为是加害给付的一个很好的例证。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不适当地履行债务,而此项不适当的履行又造成了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损害。[10]而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损害这一事实在销售者和购买者之间正好产生了这样的法律关系。加害给付因行为的复杂性和损害后果的多重性,不仅产生侵权责任,而且同时产生合同责任。[11]在这个法律关系中,销售者向购买者交付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产品,而购买者的人身或其他财产利益又受到了销售者交付的缺陷产品的侵害。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形,在销售者和购买者之间因同一事实产生了两种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