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受第三者威胁?电话录音成损害赔偿证据

大律师网 2018-07-14    人已阅读
导读:“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子受到“第三者”威胁。昨天,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案,女子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支持。 民权县的张某与王某夫妇,有两个子女在郑州上学。2002年4月,家里在郑州市中原区买了一套房

“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子受到“第三者”威胁。昨天,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案,女子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支持。

民权县的张某与王某夫妇,有两个子女在郑州上学。2002年4月,家里在郑州市中原区买了一套房,丈夫张某到郑州照顾两个孩子。在此期间,张某认识了陈某,二人关系迅速发展。张某在郑州市中原区为陈某买了一套房。

随后,“第三者”陈某给王某打电话,威胁让她与张某离婚。王某很生气,就将电话录了音。这成了法庭上的证据。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2万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