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抵押登记费】关于郫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证需缴费项目
一、房屋初始登记费:备注
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1、房屋初始登记费住宅80元/件计价格[2008]91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开发商承担
非住宅550元/件
2、房屋维修资金面积x720元/㎡x3%(电梯3.5%)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
二、房屋转移登记费:
1、房屋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件计价格[2008]91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取得方承担
非住宅550元/件
2、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川价费[2004]171号开发商承担
非住宅:房价1.8%x70%买卖双方各付50%
政策性购房、存量房住宅:6元/㎡;非住宅:房价1.8%x70%
3、工本费增加一本共有证:10元/本(另代收印花税5元/本)计价格[2008]91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持证人
4、房屋维修资金面积x720元/㎡x2%(电梯2.5%)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房屋所有权人
三、房屋预告登记费:
1、房屋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件计价格[2008]91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房屋所有权人
非住宅550元/件
四、房屋抵押手续费:
1、房屋转移登记费住宅80元/件计价格[2008]91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房屋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