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1日,宜昌市五峰县二中学生谭宏娇在渔洋关镇珍友百货批发部购买“腾达”牌保温瓶(塑料壳)一个,于当日下午在学校打开水后,因瓶底脱落,瓶胆爆炸,溅出开水,烫伤了本人及旁边的同学张琼瑶的脚部,当场被学校老师送往县二医院治疗。这个不幸的消息被传开后,给五峰二中供应保温瓶及其学生用品的几个商家闻讯后都立即赶往医院看望被烫伤的两位学生,其中一个商家在还不知道是谁供应的开水瓶的时候就主动拿出1000元钱供两位烫伤的学生住院治疗。当渔洋关镇珍友百货批发部得知是由本部售出的保温瓶后,该部老板黄友先便又主动赶往医院看望被烫伤的两位学生,并嘱咐其安心治疗,并承诺其一切费用由 “珍友百货”承担。这些商家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承担责任的积极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学生及其家长。2007年10月22日,受伤的两位学生办理了出院手续,共用了医药费1032.96元。
老板黄友先又主动来到渔洋关12315申投诉中心,要求由工商部门出面对此次事故作个见证性调解,渔洋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受理了这一起“特殊的投诉”,并召集已经为其预交了1000元医药费的商家、学校负责人、学生及其家长,“珍友百货”老板黄友先据实赔偿了两位学生的住院医疗费1032.96元,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把黄老板赔给两位学生的医药费交给其家长的同时,还问及了这两位学生的投保情况,并告知了这种意外伤害,还可以凭住院珍断证明和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到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工商调解结束后,两位学生及家长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工作人员及商家连连表示感谢,并感慨地说:“有了12315,不仅老百姓可以放心消费,商家的售后服务意识也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