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限包括纳税计算期和税款缴库期。纳税计算期是纳税人据以计算纳税、扣缴义务人据以计算解缴税款的期间,一般分为二种:
(1)按次计算。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作为纳税计算期,例如屠宰税、增值税、营业税都有此种规定。
(2)按期计算。是指以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一定期间作为纳税计算期,例如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1年等,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都有规定。
税款缴库期是指纳税计算期届满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缴税款的期间。由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计算期内所取得的应税收入、应纳税款、代扣代收税款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结算和办理有关手续,因此,实体税法又根据各税种的特点和纳税计算期的长短,规定了不同的税款缴库期。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