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标志公开招标采购
鞍山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道路交通标志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AZCG2009G134B
鞍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一、总 则 …………………………………………………7
二、采购项目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8
四、开标及开标程序 …………………………………………13
五、评标与定标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4
七、废标 ………………………………………………………15
八、投标纪律要求 ……………………………………………15
九、支付货款 …………………………………………………15
十、质疑和投诉 ………………………………………………1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7
第四章 采购项目及要求…………………………………………27
第五章 评标办法…………………………………………………2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前附表…………………………………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对 “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标志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ZCG2009G134B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标志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最高限价:340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道路交通标志1130块、标志杆700根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4、所投产品反光膜需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5、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为原件,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时间:
从本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17:00时止进行网上报名,没有报名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八、报名方式:
登陆鞍山市政府网站点击“政府采购报名”,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出示此表。
九、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