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当前一个时期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严重现象,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整治。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就需要各级权力机关、检察机关、技术监督机关、新闻媒体、企业和消费者协调配合,形成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运用法律制裁等的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走标本兼治的路子。只有这样,才能加大产(商)品监督检查力度;才能有力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活动;才能充分体现技术监督部门为经济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最终才能走以质量兴企、兴旗、兴国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良性循环的路子。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主要应采取以下相应对策:
1.要彻底消除地方领导的地方保护思想。为了保证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各级领导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要从本地的长远利益出发,狠抓产品质量的提高。政府部门及主要领导要对支持、纵容、包庇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常不断地听取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出主意想办法,给执法人员撑腰做主,促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理直气壮地打假,大胆地行使职权,真正使技术监督部门在社会上有为、有位、有威,提高技术监督部门打假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要深入宣传《产品质量法》,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形成全社会的打假防假态势。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协调配合联合打假,要依靠人民群众和专业执法部门相结合进行打假,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为此,一是要教育广大群众增强质量法律意识,激发人们自觉地维护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质量法律意识,激发人们自觉地维护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的观念,形成强大的自我保护体系,使假冒伪劣无可乘之机。二是要聘请义务监督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反映,形成全民打假的网络体系。三是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捣毁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使制假售假者心有余悸,得不偿失。
3、抓好企业的整改工作。一是要做好产品的抽检工作,强化技术措施,拓宽产品的抽检面,把好生产关和产品的出厂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促使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格进行质量后处理工作。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严肃处理,在后处理时,要加大法律和经济制裁的力度,坚决杜绝自由裁量较大的伸缩性和执法随意性。三是要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狠抓治本环节,要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普法培训,认真学习《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提高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适时督促企业开展以质量为中心的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变产品质量状况,努力实现创名优、出精品、上挡次、上水平。
4、加强执法队伍内部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加大打假力度,保持打假声威。一是必须加强技术监督队伍建设,真正形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打假保真队伍,维护好社会经济秩序。二是要在质量管理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指导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好工艺流程中的每道工序关和产品出厂关。三是对流通领域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经营部门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四是加大产(商)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打假防假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在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中,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对于扭转当前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维护地方经济秩序,提高地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假冒伪劣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现象,一定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社会问题,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裁。只要全社会形成打假的整体合力,敢于同一切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把打假治劣与扶优保真结合起来,长期坚持下去,全面推行名牌战略,牢固树立名优意识,大力开展质量兴国、质量兴旗、质量兴厂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活动,让高质量的产品占领国内外市场,进而增强综合国力,文明富裕的现代化强国这一伟大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