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责任编辑:紫菁
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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