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大律师网 2018-08-06    人已阅读
导读: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责
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责任编辑:紫菁

  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价格偏低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责任编辑:紫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