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启用四种新版文件事宜的公告

大律师网 2018-08-06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启用四种新版文件事宜的公告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8 生效日期: 2005-11-18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知识
关于启用四种新版文件事宜的公告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8 生效日期: 2005-11-18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四种文件,现将有关启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述四种新版文件自2006年1月1日起启用,自同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出具相应旧版文件。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出具的相应旧版文件仍具有规定的效力,不予以更换。

  三、上述四种新版文件的式样附后。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