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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人身损害赔偿风险如何规避

大律师网 2018-08-08    人已阅读
导读:【人身伤害赔偿规定】业主人身损害赔偿风险如何规避 业主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据笔者粗劣统计,近70%的此类案件诉讼后物业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赔与不赔区别在哪里判决依据是什么物业公司如何规避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规定】业主人身损害赔偿风险如何规避

业主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据笔者粗劣统计,近70%的此类案件诉讼后物业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赔与不赔区别在哪里判决依据是什么物业公司如何规避赔偿风险这是本文试图探讨解答的问题。

笔者分析了全国发生的大量案例后发现,此类诉讼案件,判决理由和结果不外三类:

判例一

小明、小杰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某花园小区玩耍,在一间堆放杂物的临时搭建的小房子里发现几个放天那水的小铁桶。小杰将燃烧的术棒插入天那水小桶后发生爆炸,小明离得最近被烧伤致死。其父母起诉物业公司和另3个肇事孩子,要求赔偿。

深圳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物业公司将易燃易爆物品天那水放在儿童容易获得的地方,对爆炸事故负重要责任。其不作为的行为和4个孩子玩天那水烧火引起爆炸,对事故各付一半责任。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45%的责任,小明的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小杰直接引爆,承担25%的责任,其他两个孩子各承担7.5%。

判例二

一位小区业主在自己家中遭遇抢劫被害,其亲属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者对业主做出的物业管理内容的承诺,在本案原、被告的合同里,约定“访客或其他相关人士凭有效证件在楼宇保安处登记,并通过可视对讲系统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楼宇”。罪犯进入小区时,保安员未对其进行盘查,且安全设施损坏,因此,原告方的损失结果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关联。物业公司违反约定,是造成原告方遭受损失的原因之一,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行为又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可择一主张。最终判决全额赔偿。

判例三

业主张先生和前来看房的人员发生口角。后看房人电话招来几个人,乘两辆汽车进入小区,将业主张先生打伤。案发时,物业公司的保安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了记录,在殴打过程中,小区的保安劝阻了殴打业主的看房人。事后又尽力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张先生起诉物业要求赔偿。

北京某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系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管理维修公约对物业公司之保安职责没有特别约定,物业公司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保安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已尽到了保安注意义务,因此,对于业主遭受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业主遭受人身侵害起诉物业公司,结果不外以上三类:一,物业公司管理存在过错,被判赔偿;二、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被判赔偿;三,物业公司无违约无过错,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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