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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山西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工伤类案件除外)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5.0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 ...根据《山西省2007

  根据《山西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工伤类案件除外)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5.0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 ...

  根据《山西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山西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工伤类案件除外)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5.0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23130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01.8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65.7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73314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8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525元(丧葬费计算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即107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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