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案件如何写答辩状
我们学校搞模拟法庭:张先生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在动漫领域有很高的声誉,还参加了福娃的宣传拍摄。他发现XX大学在没有征求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在07、08的招生简章中使用自己姓名把自己描述为学科带头人,并且此信息至今仍然在各大官方网站包括高考报名系统中使用。张先生认为XX大学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3024元,精神损失20000元,并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
如果我是被告xx大学的律师,我应该怎么写答辩状呢
专家解答:1、证明被告学校有个同名的教师,招生简章中描述的就是该人,与张先生无关。原告只是根据招生简章中的姓名认为被告侵权,并无实际依据证明该简章所描述的就是他本人。
2、出示招生简章已通过教委审核的凭证,证明该简章内容在高考报名系统中使用正当合法,不存在侵权。
3、有关姓名权侵害的法律规定:
1) 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指未经本人同意 , 擅自以该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学校使用本校教师姓名从事高考招生,既不盗用原告姓名,也没有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2) 冒用他人姓名:这是指冒名顶替 , 亦即行为人完全以姓名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冒用他人姓名由于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进行活动 , 故其危害往往甚于盗用他人姓名 。本案中学校以学校的名义从事招生活动,并不存在以被告名义从事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