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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开展客户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大律师网 2018-08-22    人已阅读
导读:问题: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回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
问题: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回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

  问题: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回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如果存在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应征增值税劳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银行因开展业务中赠送客户的礼品,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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