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咨询:单位与当地劳动部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一年期劳动合同,我本人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请问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单位和当地劳动部门私自变更我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这个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的最基本原则就是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他们将你的合同类别单方面改变,新的合同当然是违法无效的,原合同应当继续有效。
你可以先向单位沟通,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当地劳动部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问题是举证,也就是如何证明你的合同本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就是如果你走了仲裁或者起诉的路,估计就在本单位呆不下去了,只能要求赔偿金。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