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李某的父亲从租住的12层楼房坠亡致房屋变“凶宅”,这是怎么回事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因租客自杀变 凶宅 ,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补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张某是本市某小区业主。2015年5月,他与李某签订一份《》,主要约定张某将其所有的房屋租赁给李某使用,租金每月3600元,租期一年。承租该房屋后,李某父亲一直居住在此。2015年9月,李某父亲从该房屋窗台坠楼身亡。今年后,张某将该房屋出租信息挂至中介公司站对外出租,至今未租出。
今年2月,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称李某承租房屋后擅自将房屋转借其精神异常的父亲居住使用,对方翻越1.5米高窗台跳楼自杀,致使该房屋成为“凶宅”。房屋求租者均不愿承租该房屋,导致该房屋至今仍空置。
张某认为,李某对其父亲负有监管职责,对其父在涉案房屋内跳楼自杀具有过错,应对该房屋的贬值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