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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大律师网 2018-09-16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对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

关于对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决定对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报。

  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批准的资质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浙江汉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金涛 2 浙江东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宋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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