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邯郸市体育局的邯郸市游泳训练中心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邯郸市游泳训练中心工程钢结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丛台路以南,滏阳河以西,东庄村以北,春厂村以东,原邯郸市游泳池处。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邯郸市游泳训练中心工程的钢结构及钢结构屋面板工程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10-8106070。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2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后,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处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1年 6 月 7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资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游泳训练中心工程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1年 6 月 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