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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地方税务局申请减免税办理程序

大律师网 2018-10-15    人已阅读
导读:一、减免税受理期限 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期限内应随时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减免税受理的期限为: 1、申请减免企
一、减免税受理期限 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期限内应随时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减免税受理的期限为: 1、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期的当年年终后2个月内

  一、减免税受理期限

  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期限内应随时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减免税受理的期限为:

  1、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期的当年年终后2个月内提出。

  2、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期的当年内提出。

  3、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期的当年年终后6个月内提出。

  4、申请减免营业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的当年内提出。

  二、减免税审批程序

  1、由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分局(所)提出书面申请。

  2、主管税务分局(所)接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经检查纳税人所提供申请减免税资料齐全的,分局(所)主办人员应填写《减免税受理回执》(见附表1)一式两份,一份给纳税人作为查询依据,一份附在纳税人的减免税资料中一并上报备查。纳税人申报材料齐备后即予受理。

  3、主管税务分局(所)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提交调查报告,连同企业减免税申请资料及企业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上报县局税政股。主管税务分局的初审工作必须在受理减免税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完成。

  4接到主管税务分局(所)提供的减免税申请材料,由县局税政股进行复核,然后交由县局减免税领导小组进行合议,并按政策规定提出初审意见。

  5、经县局减免税小组研究审定后,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或上报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三、减免税申报材料:(基本材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减免税款的用途等。

  1. 企业(个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2. 减免税所属年度或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3. 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5.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须报送所属年度或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企业(公司)章程。 一、减免税受理期限 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期限内应随时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减免税受理的期限为: 1、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应在申请减免税期的当年年终后2个月内

  6.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报送《定额核定通知书》复印件;取得的所得属工资薪金所得的,须报送本年度月工资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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