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除外销房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外,其他房屋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③预租的商品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承租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交付房屋。租赁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换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