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企业已按规定向交通部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颁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准予从事所核准口岸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现予公布。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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