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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大律师网 2018-10-20    人已阅读
导读: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

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法律咨询:本人加入某公司,签了一个担保合同.现在离职了,但发生了债务问题.因公司业务需要向公司借钱请客户消费,送礼等,还打了借条.这部分钱我是不是要还每个人加入公司都有一个个人往来账.向公司借钱做业务.然后赚了钱就冲掉,亏了就是你个人的.还要算利息,罚款等.最后形成了一个债务.我没还,公司就找担保人.我听说这种担保合同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我问:1.这种债务我要还吗公司有没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这里面还有商业贿赂成分.2这个担保合同是02年签的.到现在还有效吗担保人是否也可置之不理.这个担保合同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合同.还有很多原公司的人和我一样.有人还被公司非法拘禁.

律师解答:

1、公司设置造成的这种债务极有可能由于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但公司有权起诉,在庭审中你可提出无效、法院也应主动审查其效力。如是,公司败诉,你不必偿还。反之,你也应依据“劳动法”扣除本人应得工资后还付本金。

2、担保的外延大,你说的担保估计是说的保证,但是,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保证期间均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此,02年的担保合同现在是否有效,你自己可判断。

3、公司拘禁员工,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可报案。

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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