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仓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大律师网 2018-10-20    人已阅读
导读:仓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法律咨询:仓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律师解答: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

仓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法律咨询:仓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律师解答: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因此,《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根据1985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准的第3条的规定,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

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由于仓储业是一种商业营业活动,因此,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这与一般的保管合同不同,因为保管合同既可有偿、也可无偿。

相关法律知识: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特殊特征:

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