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受理条件及办证程序
一、受理条件: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农村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
2、申请主体为农村村民。
二、申报材料:
1、村民持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向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审核公示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村建所提出申请。
3、接受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建所报乡镇政府审核,对于占用农用地的按旗规划办规划许可流程办理;对于在原宅基地的建设住宅的,按乡镇程序办理。
4、乡镇政府村建所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
5、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6、乡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办证程序
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公告→乡镇村建所受理→现场踏勘→乡镇政府业务例会→分管乡镇长审核规划许可证→乡镇长签发规划许可证
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及附件统一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规定书
2、位置平面图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