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柳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
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 、《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 、《柳州市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书》或《预告登记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4 、银行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二、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8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8】924号
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五、注销
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
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 、《房屋他项权证》
2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 、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如抵押当事人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时没有提交过《柳州市预购商品房贷款抵
押及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登记申请表》或《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的才须提交《柳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如在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至预购商品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期间有抵押事
项变更的,需提交有关变更的证明和变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