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
从我们对人身权实体内容的分析可以知道,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而由于各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有各自的方式与行为,同时也由于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必然会产生侵害人身权的行为。因此,在讨论人身权时,我们必须讨论侵害人身权所应负的民事责任。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法律确认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受到民事制裁。而要追究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民事责任,首先要按法定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明确人身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以及侵权人怎样承担责任。而归责原则正是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侵仅责任的基本准则。发生了人身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权损害时,首先要依照这些原则明确责任由什么人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这三项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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