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更名或者合并后劳动者工龄应该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18-12-03    人已阅读
导读:是劳动者已经参加工作的年限,我们都知道工龄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因为工龄关系到的多少,病假的工资待遇等等,大家都想知道工龄如何计算,尤其是想知道在公司变更之后工龄如何计算问题,接下来由的小编为

是劳动者已经参加工作的年限,我们都知道工龄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因为工龄关系到的多少,病假的工资待遇等等,大家都想知道工龄如何计算,尤其是想知道在公司变更之后工龄如何计算问题,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更名或者合并后劳动者工龄应该怎么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李某于2009年9月,入职甲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2012年6月,甲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乙公司,李某随即成为乙公司员工。2014年8月,乙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与本地另一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合并重组,再次变更公司名称,成立丙公司,李某自然又成为丙公司员工。2015年11月,李某以丙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与公司的,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李某在与丙公司财务部门计算经济补偿时,发现自己的工作年限被严重缩水,便找到公司负责人讨说法,要求公司将其在甲、乙两公司的工作年限一并计入自己在丙公司的工龄。丙公司认为李某在甲、乙两公司的工作年限与丙公司无关,其工作年限理应自丙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李某心中不服,便将丙公司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合并计算自己在甲、乙、丙三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来源:中国普法网)

法律解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依据《劳动》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不管是甲、乙、丙这三家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还是单位发生合并重组,李某的劳动关系在甲、乙、丙这三家公司之间都存在着继承、延续和关联性。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李某在甲、乙两公司的工作年限,能否视为在丙公司连续工作年限,其前提条件关键是要看李某的情形是否符合“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法律规定;同时,还要看李某在进入乙、丙两公司的过程中,是否从甲、乙两公司领取了经济补偿,否则丙公司就应该为其计算连续工作年限。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