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药具发展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办公楼及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相关设计经验和相应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招标人: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1.1名称:办公楼及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1.2地址1:北京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地址2: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东路1号盈创动力E座103室
1.3法定代表人:李凤岐
1.4联系人:张爱民、李 鑫
1.5电话:010-62116622-3192/3063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建筑装饰设计乙级以上,有高档办公楼装修以及实验室设计业绩者优先。
2.1.2本次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关键人员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1.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
2.1.5信誉良好,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无纠纷。
3.资格预审
3.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准备以下资证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ISO系列认证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人员名单。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可直接将资料交我单位基建办公室或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邮编100081。
3.2报名时间:2010年6月4日起至2010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6:00时止
3.3在招标人按投标资格条件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信誉和人员能力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招标人将向入选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投标人来我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3.4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3.5招标人从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报名单位中优选取3家或3家以上单位进行设计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单位,重新组织招标。
4.设计招标要求
4.1部位:中心办公楼及上地实验室
4.2招标范围:
对现有的土建进行装修,含水路改造、强弱电布置等,详细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