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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通

大律师网 2018-12-24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4]2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有效组织和协调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行动,保证食品放心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4]2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有效组织和协调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行动,保证食品放心工程的有效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04]2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有效组织和协调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行动,保证食品放心工程的有效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出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海生(副省长)
  副主任:赵杰(省长助理)
  成员:(按省直机关机构序列排序)
  王小溪(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晶川(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泽富(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徐敬琛(省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王大威(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凤凯(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玉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小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助理巡视员)
  李云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成军(省粮食局副局长)
  李海林(省畜牧局副局长)
  罗公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姚艳茹(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云龙兼任。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与协调全省食品放心工程;定期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协调食品联合“打假”行动;检查督导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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