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出租人将其有处分权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将房屋交付他人使用、收益并向对方收取租金的一方,称为出租人;取得他人房屋的使用、收益权并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根据《》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但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城市》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书面形式并不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但从便于履行及保护自身权益出发,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