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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9-01-01    人已阅读
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商标代理组织: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发放的《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本费以及《指定印制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商标代理组织: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发放的《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本费以及《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和《商标注册证》验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核定后的标准,请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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