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农历夏季入伏的第一天,全国14个省份气温上35℃,而大观园最高气温达42.2℃。今年酷暑来临,您领到了吗目前,全国27个省份已明确了2016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标准十年未涨,下面请让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中国多地迎来高温天气。然而,炎炎酷暑之下,本应作为劳动者固有权利的“高温补贴”,却再度让人感叹“想说爱你不容易”。
27省份制定高温补贴 部分地区标准十年未涨
据了解,高温津贴标准应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在目前已制定标准的27个省份中,多数省份的标准多年未调整,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
职工吐槽高温补贴:120元每月已是“巨款”
高温补贴落实不到位,遭用人单位“偷梁换柱”屡屡发生,有网友在微博发帖表示,自己是油田的一线工人,根本不知道高温津贴是什么,从未领取过。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一个由人力资源人士组建的qq交流群里,一位房地产销售公司的hr表示,自己公司的销售人员很多要在户外工作,经常要在外面待一整天,但是公司并没有高温补贴的规定。
一位网络公司的hr介绍,每年夏季公司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他认为在北京这个标准有点低。另一位hr则表示羡慕不已,称120元已是“巨款”,她介绍:“公司一次性发50元外加一箱饮料,这就是高温天气的福利,想想心里就‘拔凉拔凉’。”
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也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表示,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如何不让高温补贴随酷暑“蒸发”
在八年前,中国就出台了夏季高温保障规定,此后每年,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多部门都会发文要求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此督促下,为何仍有很多人表示从未领过,甚至不知道这项福利
评论指出,在劳动权益相对弱势,而权益保护还有待改进的现实情况下,若是连更为刚性的工资难以避免被拖欠,那么地位更弱一等的高温津贴,就真的可能是“爷爷不疼,姥姥不爱”。
不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处罚
目前,发放高温津贴执行的是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在效力上受到极大的限制。这就需要将之上升到更高的法律层面,比如可以考虑将高温津贴等高温劳动保护措施列入《》,将相关权利义务法律化。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形成的违法成本也严重偏低。只有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违法的风险和代价,才能让资方惧于后果而不能越雷池半步。
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赋予了人力资源和劳动监察部门以处罚权,但对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的具体职责、如何履职、不履职又该如何问责,却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导致纠错机制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发挥,产生了“不知有津贴”的强烈反差。
评论称,权利不可能从天而降,离不开权利者的抗争与争取。作为高温津贴享有者的劳动者,也应当更为勇敢,更为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