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物价在不断上涨,我们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时候就不能判定赔偿数额太低,也应该相应地提高赔偿数额。
法律咨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应诉需要如何提供材料
一轻便摩托车与一电动车相撞,摩托车全责,至两车受损,电动车人员腿部受伤。拍片没问题,诊断为软组织挫伤。电动车人员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修车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赔偿等近8000元,请问应诉需要如何提供材料
律师回答:
主要是对对方的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少赔钱。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