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载着4人的摩托车和小型普通客车刮擦后倒地,导致三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各被告相互推诿分文未给。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保限额122000元的范围内对原告凌某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曹某承担70%赔偿责任,被告李某承担30%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