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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残后的护理费问题,应该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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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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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三款规定: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三款规定: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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